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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智慧停车标准体系 停车信息实现互联互通

2020-06-03 29312

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成都市智慧停车标准体系》(包含《成都市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成都市停车场(库)运营管理服务规范》《成都市共享停车服务规范》)的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并于3月26日,经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地方标准形式正式对外公开发布。

智慧停车场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停车”,实现停车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停车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精细化管理,

提升停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市交通运输局着眼于智慧停车场标准化建设,于2018年启动《成都市智慧停车标准体系》的编制工作。

制定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规范

着眼打破“信息孤岛”

智慧停车系统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对采集的停车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应用,为使用单位和公众用户提供智慧化停车服务的信息系统。

目前,我市在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上,面临三大问题:一是部分停车场设施设备陈旧老化,智能化信息化程度不高,停车感受性差;二是数据接口不统一,存在“各自为政”和“信息孤岛”,信息传输不能互联互通;三是部分停车场(库)权属单位或经营者改造智慧停车信息系统的意识不强,上传数据动力不足。导致停车场服务上缺乏支撑、管理上手段不足、行业发展上动力不够,不利于智慧停车及智慧城市建设。

对此,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着眼于顶层设计,启动了智慧停车标准化建设工作。一是在总则层面,明确了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的术语定义、建设原则、基本架构和总体要求。二是在“城市级”平台建设层面,规定了停车数据的联网规范,包括明确要求各停车场(库)、停车泊位须具备信息采集功能,规定了数据传输内容、编码标准、数据格式,要求停车场(库)经营者适时将信息数据上传至城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为停车资源的共建共享和整合应用提供了数据基础。三是在“场库级”系统建设层面,分别对路外和路内停车场的智慧化功能进行了细化明确,要求路外停车场应完善出入口管理、车位引导、反向寻车、充电桩管理等子系统功能;要求路内停车场应通过地磁、视频、电子标签等物联网技术实现停车信息采集、实时传输、自动计费、欠费追缴等功能。

该规范的制定实施,为打通停车信息孤岛、构建“城市级”静态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体系、实现停车信息交互共享和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提供了参考遵循。

制定停车场(库)运营管理服务规范

着眼服务“提质增效”

树立“科学化、人性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现代停车服务管理理念,为业主与车主提供热情周到、科学安全的停车服务是停车场(库)运营管理的根本所在。目前,我市在停车场(库)运营管理上标准不一、出入不畅、服务欠佳,个别停车场存在不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用、不经备案法外经营、停车标志标识不明显、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市民反应强烈,对高标准停车服务的需要愈加迫切。

为进一步明确运营服务标准,提升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水平,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成都市停车场(库)运营管理服务规范》。该规范一是在管理制度方面,要求经营者要建立人员、财务、巡查等制度,要求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购买责任保险、落实备案经营等;二在从停车场应具备的基本功能方面,明确要求具备电子收费、停车诱导、充电桩、安防监控等智能化设施设备,并鼓励和倡导停车场经营业开展智慧停车场建设;三是在服务内容方面,着重对信息明示、停车引导、收费、巡查、安防等停车服务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规范;四是在停车安全方面,从出入口设置、防火防汛、设备保养、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五是在服务质量考评方面,探索建立了企业自评、协会考评、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的服务质量评估体系。

该规范发布实施后,将在规范停车场(库)运营秩序、提升停车运营效率和服务效能、促进我市停车行业规范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制定成都市共享停车服务规范

着眼推动“共建共享”

共享停车是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缓解停车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市在大力推进社区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应用,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观念跟不上,一些单位和个人还未意识到共享停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服务不规范,存在找不到车位、超时停车、计费不准确等问题;三是平台服务企业、停车场(库)经营者、车位提供方和使用方责任边界不明,投诉和纠纷时有发生。四是车位共享收益较小,各方参与积极性不高。

为盘活现有停车资源、规范共享停车服务,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制定规范时,一是明确了经营条件,要求平台服务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固定场所和管理人员、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等基本经营条件。二是明确了各方服务标准和服务边界,要求平台服务企业应建立运营服务平台,开发移动访问端,为用户提供信息注册、车位预约、超时提醒、计费标准、电子发票、停车保险等共享服务功能;要求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协助停车场(库)权属单位进行智慧化改造,并将共享停车信息接公共停车信息平台等;要求车位提供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车位使用方应按预约时间停车、按时缴费等。三是明确了服务投诉和监督考核机制,要求平台服务企业须建立投诉受理机制,设立服务热线并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及纠纷,同时还要求平台服务企业主动接受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服务考评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该规范的发布实施,有助于我市共享停车服务的推广应用,盘活全市停车设施资源,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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